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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的工商行政问题

(一)问:申办营业执照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?

答: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,申请人应当阅读过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及申请书,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。而后确定投资规模;确定投资人数;确定申办类型;确定申报企业名称方案;确定经营范围;分清经营范围属于一般经营项目,还是许可经营项目。
(二)问:如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?

答:经营者应到经营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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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问:哪些人可办个体工商户?

答:有经营能力的公民,依照《个体条例》均可申办个体工商户。
(四)问:如何理解有经营能力的公民?

答:具有中国国藉的公民;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;不属于禁止经营的公民;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等。
(五)问: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
答:不同的类型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。
(六)问:个体工商户应提交哪些材料?

答:申请人签署的 《开业登记申请书》;工商部门核发的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(家庭经营的含家庭经营人员);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;经营场所证明(房产证、土地证复印件,租赁合同原件);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。
(七)问: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?

答:申请人签署的 《开业登记申请书》;工商部门核发的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;经营场所证明(房产证、土地证复印件,租赁合同原件);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。
(八)问:合伙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?

答:工商部门核发的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全体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等其它证件;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;经营场所证明(房产证、土地证复印件,租赁合同原件);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;合伙协议书和出资权属证明。
(九)问: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?

答:应提交下列材料:
1、全体股东签署的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2、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;
3、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;
4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、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5、全体股东身份证明。身份证复印件;
6、全体股东共同制订签署的公司章程;
7、法定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;
8、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;
9、经营场所证明。房产证、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。
(十)问:对申请材料有什么要求?

答:申请人应提交真实、有效、合法的申请材料;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、申请文件和证件符合法定形式;需要申请人签字的文件,必须本人签字,不得代签;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。
(十一)问:设立公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?

答:设立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:
1、股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;
2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(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2人以上50人以下,一人有限公司股东1个自然人或1个法人);
3、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;
4、注册资本达到最低限额(3万元,一人公司10万元);
5、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;
6、有固定、合法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(十二)问:股东符合哪些规定?

答: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股东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股东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3、股东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。
(十三)问:公司股东有哪些出资方式,应注意哪些问题?

答: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:货币、实物、工业产权、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等。注意事项如下:
1、股东认缴的出资,必须是股东自己所有的现金,自己所有并且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、工业产权、专有技术等;
2、凡是以实物、工业产权、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,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;
3、以工业产权、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,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%;
4、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,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核定,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%;
5、以实物作价出资的,该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和经营能使用的物品;
6、此外,股东应当按照合同或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认缴的出资,用作出资的货币必须足额存入公司账户;
7、以实物、工业产权、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出资的,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。
(十四)问: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?

答: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如下:
1、个体工商户,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;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。
2、个人独资企业,以投资人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。
3、合伙企业,承担无限责任。
4、有限公司,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。
(十五)问: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?

答:申请人的法律责任如下:
1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,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。
2、普通合伙人,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3、有限合伙人,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。
4、公司股东,以认缴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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